好吧,我首先承認這個標題是專門嘩眾取寵用的,真正的標題應該是:“
生亦何哀,死亦何苦”。因為“失樂園”這本書本身描述的就是人在生死之間的糾結的思考。記得曾經和好友認真討論過自殺的方法,而這本書給出的答案很有討論價值。
說明一下,本文所說的是由
渡辺淳一於1995年所作的一部描述婚外戀的小說。
雖說我們探討自殺的話題貌似顯得很可怕,但是好好想想,一個人如果能夠選擇自己的死亡方式,那該是多麼奢侈的自由啊!世上能夠選擇自己的死法的人貌似也不是太多,雖然每個人都有死去的那一天。所以啊,如果不能夠趁著活著的大好時光,好好研究一下這個問題,那等到死去的時候會多難受啊:“啊!我居然就這麼莫名其妙的死了!早知道……”這個瞬間,你就out了,沒看到這本書就是你的終生遺憾,因為書裡第8章中就提醒過各位:“
人的一生無論看上去多麼波瀾壯闊,在到達終點回首往事時,卻顯得如此平平庸庸。當然,哪種活法都會有遺憾,不過,至少不應該在臨死的時候,才想到“糟糕”,“應該早點做”等等而悔不當初的。”
我這麼說肯定有人會反對:“啊?活著就是為了思考怎麼個死法麼?那那些生活中的其他事情就不重要麼?我想結婚啊!我想旅行啊!我想吃很多好吃的啊!老是想著怎麼死的話,生活的樂趣不就享受不到了麼?”
否!這就是犯了形而上學的錯誤。
你想啊,人活著是為了什麼?從個人的角度講,你不一定清楚;從群體的角度講,你更不一定清楚。不過,所謂“食色性也”,書中第12章這麼說道:“
當他們捨棄了生產商品、獲得財富、享受豐富的生活等等世俗的欲求時,在這個世上,就幾乎沒有可干的事了。如果說還有什麼的話,就是食欲和性欲了。”按照達爾文主義的說法,無論從個人還是從群體的角度看,人活著實際上就只有一個目的:
繁衍後代。什麼?你不同意?你是想和達爾文過不去?那你想個更好的理由來。其實達爾文的進化論的地位之所以無法挑戰,不是因為它有多麼正確,而是因為沒人能想出更好的理論。你要也想不出來,就老老實實地接受吧。
不過從你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來,你不希望活著就只是為了繁衍後代。那麼你所能享有的唯一的自由就是:選擇怎麼個死法。如果說“食色”是生活的樂趣,那麼思考如何死去同樣應該很快樂才對。
好吧,既然你這麼執著於“生活的快樂”,那我就來提醒你:其實生活從來就是苦難多於快樂。你以為結婚很幸福?請看第11章:“
男人会变心,女人也可能心猿意马。即便是情投意合,海誓山盟的爱情,也可能在岁月的侵蚀下土崩瓦解的。”你以為XX很爽?請看第5章:“
歡愛之後,除了感官的滿足外,一無所得,留下的只有懊悔。”嘿嘿,不信的話,你可以去試試看。人生,就像叔本華所認為的那樣,本來就是苦的。哪裡來的“生活的快樂”?叔本華認為,只有“禁欲”才能擺脫人生的苦難。可惜,他恐怕在死前也沒能體會到多少活著的快樂。
不過,其實許多人都相信死了比活著好,不是都說死了才能去“極樂世界”了嘛?這樣說來,像是“你去死吧!”之類的話其實應該是祝福語才對嘛。那怎麼大家都光說不練呢?智慧如蘇格拉底,也只是在臨刑前才開始號召大家要向他學習而已。。。大家都不想死,難不成都是自虐狂?一位哲學老師曾問過我這個問題,害得我糾結了好久。所以,為了報復社會,就只好請大家也糾結一下了。。。
嗯,肯定有人想不出來,就開始說我了:“這人說了這麼多廢話,怎麼自己不去死啊?”哈哈,我那是因為還不能死啊。就好比你想要向書中學習死在情人懷裡那種驚天地泣鬼神又浪漫無比的死法,好歹也得先找個情人才行吧?沒找到情人前怎麼能死啊?再說了,我要是早死了還怎麼發文章來啟發大家思考啊?
最後,順帶做個廣告。這本書的亮點很多,諸如“
男女之間的感情與其說是日益加深的,不如說是因某些變故而分階段進展的。”、“
這個世上生存的所有生物,只要肉體一相交,就不再有爭斗。”等等,以及下面的男女主角的對話:
凜子:當然,因為相愛而結婚,後來又不愛對方了這樣是不對,可是,人的情感不會一成不變的呀。
久木:就像是二十岁时喜欢的音乐或小说,到了三、四十岁时就觉得无聊了,不喜欢看了一样。二十岁时喜欢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渐渐不喜欢了,这也是很可能的。
凜子:音乐或小说后来不喜欢了,别人不会说什么,甚至还说你进步了。可是不喜欢一个人了,为什么就不行呢?
久木:因为既然结婚的时候海誓山盟,那就要履行自己的责任。可是实在过不下去时,只好老老实实表示歉意,或者支付一些赔偿费,和对方分开了。
像這樣值得玩味的句子,書裡還有很多。更別提架構啊、情節啊什麼的理所當然的東西了。真想不明白,同樣是寫婚外戀題材,怎麼就有人能寫成這樣,國人怎麼寫了幾十年還是寫成那樣呢?人家都已經寫出這樣的東西來了,你怎麼還能受得了那樣呢?再這麼寫下去你到底想要怎樣?還是老老實實地多看看書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