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法律评论

游云庭纵论IT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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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商城销售美国化妆品违法吗?

近日,IT商业新闻网记者齐琳琳就京东商城销售美国化妆品“贝佳斯”引发的诉讼涉及的法律问题采访了笔者(相关链接:http://finance.qq.com/a/20110819/002394.htm),以下是采访实录:

问题一:有消费者起诉京东商城售的美国化妆品“贝佳斯”违法销售,并没有经过厂家授权,法院已经受理 ,一般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会否处罚京东商城?
答:本案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京东商城销售的是假冒的化妆品,另一种,京东商城销售的是国外进口的正品。如果是前者,京东商城显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项法律,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相关法律责任。但如果是后者,产品为真,只是生产商未授权、标签不符合规范,则并不是大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把限定在A国销售的带有商标的产品转至B国销售的行为称为平行进口,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但目前中国的司法实践并不认为平行进口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因此,京东商城只需纠正不规范的标签即可。

问题二:现在国内的化妆品网购市场,是不是都存在着类似问题,比如水货或者未经国内渠道商授权的产品?
答:化妆品网购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因为化妆品比较容易仿冒,因此,网购的化妆品假冒产品不少,据我所知,法国就曾经禁止过在拍卖网站销售化妆品,当然,这也和法国化妆品生产企业较多有关。国内的网购市场也存在类似问题,但如前所述,销售假冒产品和销售平行进口的正品性质完全不同。不过理论上,外国进口的化妆品应该在缴纳关税后才能销售,否则,工商和海关有权对销售者进行行政处罚。

问题三:不只是化妆品市场,之前当当的天梭表事件也是因为没有得到天梭的授权,是不是传统渠道与网络渠道的冲突的表现?
答:互联网的特点就是公开、透明,传统厂商以前利用信息不对称所建立的渠道管理体系和价格体系在互联网面前显得相当的脆弱,最终必然导致区域间产品销售价格趋同,厂商对价格控制的能力不断被削弱。象京东商城这种只销售正品,有消费者信任度的互联网渠道肯定会成为传统厂商的打击对象。但我个人认为,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他们的打击将是徒劳的,只有顺应互联网的特点建立新的渠道管理方式和价格体系才是他们应该做的。

本文采访人:齐琳琳,IT商业新闻网记者。被采访人: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电话:8621-521349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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