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法律评论

游云庭纵论IT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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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开发团队的法律保护(三)

 

游戏品牌的保护(一)

 

前文已述游戏开发团队的品牌保护,下面谈谈游戏品牌的保护。一款好的网络游戏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因此,游戏的品牌归属也就成为了与游戏利益相关各方的博弈焦点。作为游戏的开发者,网络游戏开发团队当然也要保护好游戏的品牌,因为一旦游戏走红,品牌价值上升,游戏品牌肯定将成为各方都想据为己有的香饽饽。游戏开发团队要谨记,你的博弈对手是品牌经验丰富的资本大鳄和无孔不入的盗版者。此时,如果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没有品牌保护的规划,也没有做好品牌保护的前期工作,肯定是会吃大亏的。因此作为游戏开发团队,一定要把目光放长远,早规划,细致扎实的准备,才有可能把品牌保护工作做好。

 

怎样保护好网络游戏的品牌?作为专业的律师,我个人认为,所有的品牌保护无外乎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取得品牌所有权。

 

二、打击搭便车的品牌侵权行为。

 

做好了这两件事,品牌就一定能保护好,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几个网络游戏品牌争议的案例:

 

案例一:久游网和韩国游戏开发商T3的品牌争议。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b/20070710/03453768303.shtml

 

争议品牌:劲舞团

 

争议焦点:劲舞团游戏的品牌归属。

 

T3是劲舞团游戏的开发商,久游是劲舞团游戏的大陆运营商,双方都认为劲舞团游戏的品牌权益应当归己方所有。因此,T3要把劲舞团游戏的后续版本授予其他国内运营商遭到了久游的反对,反对理由为,劲舞团游戏的商标已经为久游所注册,其他公司无权使用。

 

结果:双方目前仍在博弈中

 

评论:如果T3在当年的合同里和久游明确了游戏中文名称的归属权,就不会出现今天游戏的中文名称的争议了。引进游戏的品牌归属确实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海外游戏开发商在当地一般都注册了游戏的名称,但游戏引进后,运营商又会给游戏起一个本地化的名字,两个名字的存在往往会造成争议。

 

就公平原则而言,个人认为引进游戏的本地名称应当归本地运营商所有,因为更熟悉本地文化,游戏的本地名称基本上是由本地运营商起的,在这其中,包含了本地运营商的创造性劳动。比如传奇,其英文名称叫 Legend of Mir,盛大把该游戏名称翻译成了《传奇》,一下子就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这是外国开发厂商不可能做到的。但是,由于《传奇》的品牌在游戏引进时没有确定归属,导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上出现了由两家公司分别运营的三个《传奇》游戏——《热血传奇》、《传奇世界》、《传奇3》。

 

当然,游戏的外文名称的权益应当归开发者所有。一般而言,国内网络游戏开发团队和本地运营商合作时不容易碰到此类文化差异产生的品牌归属问题,但如果你们的游戏被输出到海外,那也请注意本地化品牌的归属问题。除了游戏名称外,游戏的本地运营域名归属也容易产生纠纷,但现在运营商都喜欢把公司域名的二级域名作为游戏的网站域名,一般海外开发公司对此也就无可奈何了。

 

结论:网络游戏开发者应当和运营者在游戏合同中确定游戏名称品牌和官方网站域名的归属。

 

本文作者:游云庭,原盛大网络知识产权部资深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现上海市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MSN:yytboy@hotmail.com 电话:021-6840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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