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责任制和没有责任制就是不一样”。这一句话已成为保税区抓工作的口头禅。
近年来,安全生产、劳资矛盾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能否处理好这两大问题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一个国家能否平安、和谐和出效益的关键因素。保税区作为特区中的特区,每年在其占全市1.3‰的土地上创造出占全市10 %以上的工业总产值和外贸出口,其安全生产、劳资矛盾因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地域的狭小而更显突出。为此,如何解决好安全生产和劳资矛盾这两大难题为保税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是保税区管理者的当务之急。正在我们苦苦探探索之中,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掀起了“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并于五月份印发了《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深府[2005]86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精神,保税区管理局结合保税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与我局年初对三个保税区服务中心推行的《深圳市保税区劳动与安全目标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统称为“两个责任制”。《规定》主要是对局各处室实行责任制考核,即将劳动与安全管理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个处室后再量化成12项考核指标,而且每项考核指标均明确了具体考核要素和扣分标准;而《方案》主要是对三个保税区服务中心实行责任制考核,即将劳动与安全管理工作分解成8大类后再量化成33项考核指标,每项考核指标均明确了具体考核要素和扣分标准。管理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各处室、中心进行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给予奖惩,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取消评优资格。
2005年,由于实施了“两个责任制”,把劳动与安全管理工作的软指标变成硬指标,使原本比较模糊的工作能够量化考核;把责任分解后与每个部门及岗位紧紧捆绑在一起,从而建立一种长效的责任管理机制。正由于在量化考核和责任捆绑这种合力的推动下,给保税区2005年安全生产和劳资关系带来了两大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全区劳资关系更加融洽,主要表现在两增两减:一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无故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收取员工押金和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从劳动监察部门调阅资料统计,2005年企业招用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社会保险购买率达92%,违规企业比率与2004年相比下降15.9%。2005年全区有7家企业入选深圳市100家和谐劳资关系企业。二是员工通过投诉信访等合法途径解决劳资纠纷比率明显增多,与2004年相比增长21.28%;集体罢工、上访次数和人次明显减少,2005年集体罢工、上访3宗,总计165人次,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78.57%和91.26%。更为重要的是2005年实现了零上访市政府的重大突破。
第二个变化是安全生产环境明显好转,主要表现在一固二改三全四少:一固,即2004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未发现整改后死灰复燃的现象。二改,即企业重效益轻安全观念得到改变,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的状况得到改变;三全,即管理局、各保税区服务中心、驻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均得到进一步健全,如保税区管理局安委会制订并实施了“两个责任制”,三个保税区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受权执法和执法权限得到进一步明确,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注册主任接近100%。四少,即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象减少;存在安全隐患减少;员工违规操作减少;安全事故减少。2005年全区除因交通事故有个别伤亡外,其他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且没发生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 姚文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