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7日

来源:房子网www.fangziw.com
请问小曾在家吗?”日前,在南宁市石柱岭振宁花园租房居住的廖女士遇到一位上门找人的先生。“谁是小曾?”廖女士感到莫名其妙。“我是这套房子的房东,姓王,小曾是我的房客。”廖女士叫来丈夫贺先生,贺先生也觉得不可思议,只好叫王先生出示房产证。 半个小时后,王先生取来房产证、身份证。贺先生着实吓了一跳:“你才是真正的房东?!那小曾为什么收了我6个月共3000元的租金?”王先生也十分诧异。“小曾向我租了这套房子,我才收他每个月450元租金,现在他转租给你们,还加收了50元钱。”原来,一年前,王先生将这两厅一室租给小曾,现租赁合同已满,王先生想提高租金,特意上门来通知小曾。没想到“聪明”的小曾竟当起了“二手房东”,坐收渔利。知道受骗上当了的贺先生想向小曾索回500元押金,拨打其手机无人接听,后到其工作的公司里找。却得知小曾几天前已离职,同事也不知其去向。 吃了一次亏的贺先生希望通过本报向房客们提个醒:租房时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才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别再上“二手房东”的当。
posted @ 2007-07-27 17:40 房屋妹妹 阅读(106) | 评论 (0)编辑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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