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蒙太奇",蒙太奇(montage)在法语是"剪接"的意思,但到了俄国它被发展成一种电影中镜头组合的理论。蒙太奇基本上是俄国导演发展出来的理论,是由普多夫金根据美国电影之父格里菲斯的剪辑手法延伸出来,然后艾森斯坦也提出了相关性的看法。普氏认为两个镜头的并列意义大于单个镜头的的意义,甚至将电影认为镜头与镜头构筑并列的艺术。至少用远景而用大量特写的连接造成心理,情绪,与抽象意念的结果。艾森斯坦则受俄国辩证性哲学思维的影响,认为镜头间的并列甚至激烈冲突将造成第三种新的意义。当我们在描述一个主题时,我们可以将一连串相关或不相关的镜头放在一起,以产生暗喻的作用,这就是蒙太奇。例如:我们将母亲在煮菜、洗衣、带小孩、甚至父亲在看报等镜头放在一起,就会产生母亲"忙碌"的感觉。
蒙太奇广义的来说是指剪接,以前的电影是没有剪接的一卷十分钟拍到完才换另一卷,第一个把剪接用在电影上的是《波坦金战舰》,其中婴儿车由楼梯摔下、四周人在开枪、母亲紧张失措、这些画面交互剪接产生紧张紧凑、隐喻的效果,成为电影史上空前的发明造就的经典。如果不甚了解,可参考普多夫金的“母亲”或艾森思坦“波坦金战舰”中的“奥德赛台阶”,不过基本上蒙太奇是一种导演操纵镜头的手法,也就是控制了绝对的知性思维与表现意义,观众只等著被灌输,与具有诗的表现形式的电影所呈现出来的暧昧性与开放性完全不同,后者如塔可夫斯基,、温德斯、费里尼。
事实上不应只说是剪辑的手法,因还有其他形式可造成蒙太奇的效果,简而言之即是中国文字中的“会意”字,可以*著剪辑将不同地方的人景物事前后排序,让你以为彼此有关联,例如:先拍一人在敲门,随后人进屋内,事时上屋内屋外可能在不同地方拍的。
何为"蒙太奇"段落,如先有一个镜头出现两个人面对面的画面,紧接一个镜头是其中一个人的表情特写,观众藉由这个人的表情,可以知道另一个人的动作,虽然那个人未出现于画面。蒙太奇(剪辑)是显示时空的跳接,时间是点和点的衔接,相异于镜头从A到B一条线的移动。蒙太奇所呈现的时间是导演严格摘取的一个点。此外蒙太奇强调的是一件事发展后的结果,如同一个女人在酒廊争吵,紧接一个镜头是她已死在卧室,镜头强调的是争吵后的下场,结局的考虑超过她被谋杀的过程。蒙太奇凸显事件结果所带来的惊觉,先使观众瞬间知道死的结局,再让观众看到客厅内凌乱的场面,由知倒溯缘由和场景。
举例说明
科波拉的《吸血鬼》一片中有一幕,吸血鬼的头被砍了之后飞了出去镜头跟拍到头要落下时剪接接上晚餐时一大块盘子上的肥肉,给人好像头落到盘子上变一团食物的感觉,就给人弱肉强食的隐喻。在科波拉的另一部经点作《现代启示录》,男主角要去杀马龙白兰度时,杀人和杀水牛祭典的画面不断交错剪接再一起,什么意思看了就知道。
《走出非洲》的片头,女主角回忆往事的声音配合闪现心中的丛林,(镜头不稳定)和野兽的吼声。紧接一个镜头,是一个人(后来观众知道是男主角丹尼斯)站在平原,头上是轮夕阳。观众印证后来剧情的发展,将发现这两个并置的镜头,是他们过去交往过程的缩影。丹尼斯适时出现,使一头渐渐逼近女主角的狮子惊走,他给她带来稳定力。但他英年即坠机而亡,结局如一轮落日,只是人死不可能再日出东山。以两个镜头的连接来说,简短的瞬间已是人一生的缩影。以单一镜头来说,夕阳下朦胧的身影正是丹尼斯真确的写照.对于女主角来说,丹尼斯是神秘难以理解的,心中所见的实际上只是一个朦胧的轮廓。
蒙太奇是法文montage的译音,原本是建筑学上的用语,意为装配、安装。影视理论家将其引伸到影视艺术领域,指影视作品创作过程中的剪辑组合。"蒙太奇"的含义有广狭之分。狭义的蒙太奇专指对镜头画面、声音、色彩诸元素编排组合的手段,即在后期制作中,将摄录的素材根据文学剧本和导演的总体构思精心排列,构成一部完整的影视作品。其中最基本的意义是画面的组合。电影美学家贝拉·巴拉兹谈及:蒙太奇是电影艺术家按事先构想的一定的顺序,把许多镜头联接起来,结果就使这些画格通过顺序本身而产生某种预期的效果。可见,蒙太奇不是与镜头画面同一的元素,蒙太奇是将这些元素进行组装的规则,是一种影视语言符号系统中的修辞手法。广义的蒙太奇不仅指镜头画面的组接,也指从影视剧作开始直到作品完成整个过程中艺术家的一种独特的艺术思维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普多夫金的著名论断"电影艺术的基础是蒙太奇"这句话今天仍然适用,并且极有可能永远适用。
蒙太奇作为技巧和思维之存在,有着根深蒂固的人类心理学基础。
蒙太奇的视觉心理学基础人类生活在一个运动的世界里,物体通过我们的视野,视网膜上留下了一连串映像,而视网膜要求视野有变化才能正常活动。当人的眼睛盯住某个固定的物像(如墙上的某个斑点)目不转睛约五分钟左右,这一图像便会变得模糊不清。如果看一眼另外的东西,再回到原先那个图像上它又清楚了。这个实验表明:人眼具有不断追寻新的图像的生理本能。
布鲁塞指出,人的初生阶段即有了这种本能,如婴儿在能凝聚目光之前,便已经以眼追寻活动的物体。美国心理学家霍伯尔和瑞士科学家威塞尔(为1981年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获奖者)的最新研究表明,人脑与眼具有探测形象运动的特殊细胞。这些细胞促使人在观察外界事物时具有一种生理需求:它不会老是停留在一处,而是不断地转移视线,不断地变幻角度去观察世界。影视是用声画记录形象和重现运动的,而蒙太奇的运用,正确地重现了我们通常观看事物时不断追寻新目标的方式,重现了我们在现实环境里随注意力的转移而依次接触视像的内心过程。
这种心理过程不独存在于影视艺术之中,也体现于其它艺术领域。当你在读一本小说时,眼睛总是不间断地从一个字挪到另一个字,从一行挪到另一行。随着小说情节的推进及读者情绪的激动,眼睛运动的速度也随之加快。当小说处于平缓抒情段落时,读者的心情显得平静安谧,运动速度也将缓慢和悠闲。这与人亲临某个事件的情形相吻合。当一个人在观察或亲历某桩非常激动人心和变动极快的活动时,他的反应节奏就会大大加速,他会迅速地变换视线的方向。相反,对于一件平常的事他会十分平静以至冷漠,他对物像的观察也就变得缓慢。这种生理现象,便产生了蒙太奇的节奏要求。
综上所述,一个沉静的观察者所获得的印象可以通过一种所谓"慢切"的电影手法来加以重现,即让每个镜头在被代替前在银幕上停留较长的时间。而一个极度兴奋的观察者所获得的印象,可以通过"快切"来加以重现,即用一系列互相接续的短镜头。影视艺术家正是利用蒙太奇实现了人类的这一心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