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鹏数据恢复中心遇到过太多、太多原始数据灾难发生后,数据丢失现场被有意无意、人为非人为破坏的实例,这些被后期加重的严重数据灾难,很多都让人痛心疾首、不堪回首,如果此时通过努力、通过花钱,还能够将数据保全的话,倒也作罢,但就怕那种已经严重到连努力、连花钱都无法恢复的严重情况,到时可连后悔药都没处买啊。
我们平时到医院看病,如果出现误诊、错治,我们一定会想到通过仲裁、起诉等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医疗权益。可如果您的数据丢失现场遭到那些缺乏数据安全知识的“行家里手”的二次破坏、三次破坏……,您想到过要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数据权益”吗?我想恐怕99%的人,遇到医疗纠纷会马上想到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当遭遇数据纠纷时,恐怕没有几个人会想起和想到要通过相关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职业本质上讲,其实数据恢复工程师,和医生、大夫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二者也有很多地方具有相似性、可比性。医生如果出现误诊、错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数据恢复工程师如果出现“误诊”、“错治”,当然也必须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数据对一个人、一个集体、一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来说,甚至要比人的生命健康的意义都更加重大。毕竟疾病是一个人自己的,而数据则常常是关乎整个企业的生产运营。一旦数据丢失,一个企业很有可能会马上陷入瘫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会受到重创,连带损失完全是无法用金钱能够衡量得了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数据纠纷,应当比医患纠纷更加重要,更应当及早提到日程上来。
可惜,现实中当数据灾难现场被人为破坏、人为加重后,却几乎没有人想到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缺乏职业操守、“误诊”“错治”的“行家里手”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制裁。究其根本原因,一是大家普遍还没有这个意识,即便明知自己吃亏,也只能吃“哑巴亏”;二是电子取证的难度要比传统取证方式大得多,具体操作起来的变数也非常大,因此也许您想到了要“讨个说法”,但缺乏足够的证据,还是无法最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电子取证,在国外是一个非常成熟的行业,它和数据恢复不同,电子取证注重的不是把数据恢复出来,而是要把当前的数据状态完好地留存下来,以备后用。目前在国内,还没有成型的、成熟的电子取证机构,尽管有些数据恢复公司也打着“电子取证”的旗号,开展“电子取证”的业务,但究其实质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取证”。这种局面,既和目前国内的相关从业人员稀缺有关,也和人们的相关维权意识淡薄有关,也就是说是“有价无市”和“有市无价”这种尴尬状况。
换个角度说,即便是你想到了要“数据维权”,也事先进行了“电子取证”,但相关的维权部门目前在国内还是个空白。找消协,您也许会被推到工商局,也许会被推到技术监督局,接着很有可能再被工商局、技术监督局推回给消协。就算找法院起诉,也会由于缺乏直接证据,而无法立案。技术含量这么高、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缺乏相应判断标准和依据的“数据维权”行为,谁都不愿意去碰这块“烫手的山芋”。
有一次,有个客户的数据灾难现场被一家号称能做数据恢复的“大杂烩”维修公司弄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巨量垃圾数据被缺乏职业道德地存入到了受损硬盘当中,以前的重要数据被彻底覆盖,海鹏数据恢复中心经过多位工程师的多日努力也未能恢复。客户气得顿足垂胸、声泪俱下,再去找那公司质问,那公司竟然翻脸不认帐,由于缺乏直接证据,客户只能忍痛作罢。事后该单位组织了数十人整整工作了大半年,才把大部分的丢失数据弥补上,企业效益也因此受到重创,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下滑,本应实现赢利,结果当年却陷入亏损。
海鹏数据恢复中心曾接手过一个从牡丹江发过来的硬盘,数据灾难现场已经被破坏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客户之前找身边的一些朋友帮忙恢复,这些缺乏数据安全知识的“热心朋友”,把恢复出来的垃圾数据满满地存回到了原硬盘,与原受损分区相关的两个后来划分出来的分区,一个还剩200M剩余空间,一个还剩1G剩余空间。当数据恢复工程师眼前的“可怕”状况如实地告诉客户后,客户在电话那头一再“央求”工程师竭尽最大的努力帮他抢救数据。从硬盘中仅剩的那一点未被覆盖的磁盘空间中,海鹏数据恢复中心仅仅找到了六张完好的照片,而客户原来足足有一千多张多年拍摄和积累下来的数码照片,这些对客户无比珍贵、根本无法补照的照片,在巨量的后期覆盖过程中,几乎全部毁掉了。当工程师把这个“噩耗”如实地告之客户时,客户在电话那头沉默无语,过了许久才听到客户低沉地说了句:“我起诉他!”,随后电话就挂断了。虽然工程师无法亲眼看到这位牡丹江客户的痛苦表情,但起码可以想象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