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一位在校男大学生在QQ上发出信息,称每月5000元,寻找富姐“包养”,承诺可满足对方一切要求。
●家里每月给400元不够花
这个信息记者也收到了。在网上,这名男生先说自己是吉林大学的学生,跟他聊儿后,他说他撒了谎,他在一所高校读大专,撒谎是因为名牌大学能引人注意。
男生说自己家在外地,父母很早便离异了,家里条件还可以,但给他的钱不多。
“你家每月给你多少钱?”“给我400元生活费,但花销得800元,现在我还欠着钱呢。”“你大部分钱都花在什么地方?”“烟、酒、吃饭还有衣服。尤其是买衣服,得借钱买。”他说他兜里现在就剩10元钱了。他曾送过报纸、卖过袜子,但不是被人骗了就是赔了。后来看到有同学做这个,也想试试看。
“你不怕这样会毁了自己吗?”“没想那么多,你不是警察就行。”
●“包养”开价每月5000元
据他说,他一共给3个人(包括记者)发了信息,都是长春的,另外两人40多岁,没诚意,所以放弃了。
“你觉得被包养会改变你的生活吗?”“肯定的,那样我就有钱了。”“你知道有钱人怎么生活吗?”“买东西不买最好的,买最贵的。”
一段时间后,男生打开视频,画面中出现一张学生模样的脸。男生说:“我周六、周日没课,可以陪你。平时有课晚上陪你。”他又说,他现在有女朋友,必须一周抽出一天时间陪她,女友的爸爸在一家工厂工作,他打算毕业后通过女友的爸爸去那家工厂工作。
“你认为做这个能挣多少钱?”男生低下头思考了一下,然后试探着说:“5000元一个月,好像有点多。”“你怎么能确定包养你的人怎么样,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吗?”他笑了一下,回话:“我肯定会完全服从你的,你总不至于让我去死吧。”“你知道包养都包括什么吗?”他的回答很露骨……
●主动提供证件让“验身”
为证明自己是学生,他说可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学生证。
昨日16时,记者以应征者朋友的身份与这位大学生在工农大路某药房门口见了面。他看起来很年轻,一脸的学生气。见面后他没说话,而是直接从钱包里掏出身份证和学生证。他今年21岁,身份证是长春市的;学生证是某高等专科学校发的,但上面写着他的家庭地址却是黑龙江省。怕记者怀疑有假,他翻开学生证的最后一面,指着上面的章说:“这是我回家买票时在火车站盖的,你看看上面就是我家的地址。”
记者劝他不应为金钱出卖自己,他没说话,掏出一根烟,很老练地抽起来。不一会儿,他似乎察觉出了什么,头也不回地走了。
●律师:这种行为违背社会伦理
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骆树波律师认为,男大学生明知道女方有配偶,还要与其 同居,以被“包养”的方式来赚钱,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如果产生的后果给社会造成一定危害,他还将负法律责任。
骆树波说,大学期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这种行为可能会将他引入歧途,而且作为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体力、智力,从事正常的工作,不应该靠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去赚钱。本报记者 辛言
posted on 2005-11-1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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