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云南迪庆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六死四伤的惨重损失。对于这样一起发生在五一节庆期间的重大事故,所有关心者自然都深感沉重,媒体对其予以高度重视和追踪报道,也是其应尽的职责。不过部分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所取的角度和报道方式,却有值得商榷之处。
检索迄今为止有关这一事故的报道,几乎所有报道都特别强调了死伤者当中,北大、清华学生的身份,而对其他死伤者的身份,则大多忽略未提。尤其是昨天新华社播发的带有澄清意味的最新消息中,更是在导语中强调:“……死者身份5月3日凌晨最终被确认,6名死者中有1名北大学生,其余为普通游客。”不知道出于何种标准,这篇报道中的“北大学生”,成了有别于“普通游客”的特殊游客。
首先必须声明的是,对于北大学生的不幸罹难,我们怀有沉痛的哀伤,正如我们对每个死难者都怀有的哀伤一样。每个生命的意外殒灭,都是家庭之不幸、社会之不幸,每个怀有好生之德的个人和媒体,都应该关注这些生命的陨落,并表达内心的悲伤和哀悼之意。我们仅仅想提出一点疑问:在媒体的报道中,究竟依据何种标准,而使同一起事故中的死者,被区分为“北大学生”和“普通游客”两种不同身份,而这种区分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是否恰当?
应该承认,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客观的媒体,任何媒体都以自己目标读者的关注程度,作为判断新闻价值的重要标准和选择报道角度的依据,因此同样是报道此次事故,北京媒体或许会称:死者中除一名北京游客外,其余皆为外地游客;美国媒体或许会在报道中向美国公众告知:据悉,此次事故的死伤者中没有美国游客。做这种区别的标准,仅仅在于被报道者与媒体受众之间关系的远近,而并不含有对被报道者身份价值的不同判断。而当媒体在一篇事关伤亡的事故报道中,将“北大学生”与“普通游客”加以区别对待时,却隐含了一种对不同身份的生命价值的判断。而这种判断出现在主流媒体的报道中并不恰当,在一定程度上,它迎合并可能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上的某种价值偏见。或许,北大、清华学生的伤亡事故,确实会在一般公众和社会舆论中受到更多关注,但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在进行此类报道时,似乎不应该完全以这种关注作为新闻价值的判断标准,而是应该在平等尊重每个个体生命价值的基础上,对每个死伤者予以同样的关注。
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媒体一直强调并始终坚持了正确的政治导向。而在这种“细节”方面,今后也应该引起媒体足够重视,甚至成为媒体共同遵守的戒律和守则。